UW-S3 公共危险物品压克力标示牌
材质:2mm厚度 压克力
尺寸:30cm*60cm (法规尺寸)
固定:泡棉双面胶(如需钻孔,请购买前注明)
特性:字体印刷於压克力背面,防止正面受外力损毁.
耐用期限长,少量客制化,欢迎订制.
六类公共危险物品制造储存及处理场所标示板规格及设置要点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二月三日内政部(89)台内消字第8986151 号函订定发布全文5 点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内政部内授消字第0910089744-2 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6 点(原名称:公共危险物品制造处理及
贩卖场所标示板规格)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一月九日内政部内授消字第0970820524 号令修正发布第2、5 点条文;并自即日生效
一 本要点依据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订定之。
二 本要点所称六类公共危险物品如下:
(一)第一类:氧化性固体。
(二)第二类:易燃固体。
(三)第三类:发火性液体、发火性固体及禁水性物质。
(四)第四类:易燃液体。
(五)第五类:自反应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
(六)第六类:氧化性液体。
三 六类公共危险物品之制造、储存及处理场所应依本要点之规定,设置第一种标示板(如图例一)
及第二种标示板(如图例二)。
四 第一种标示板规格如下:
(一)内容:依公共危险物品场所类别,分标明「制造」、室 内容:依公共危险物品场所类别,分标明「制造」、室 内容:依公共危险物品场所类别,分标明「制造」、室 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外储存场所」、「公共危险物 品室内槽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品室外储槽场所」、「公共 危险物地下第一种贩卖危险物品第二种贩卖场所」或「公共一般处理等名称。
(二)颜色:白底黑字。
(三)尺寸:短边零点三公以上;长六。
(四)字体大小:四公分以上乘。
(五)材质:应为具耐气候及久性,所书写之文字清晰易见且不磨灭压 克力板或具同等性 能以上之材质。
(六)位置:应设於该场所之出入口附近,且由外部可明显易见处。
五 第二种标示板规格如下:
(一)内容标示板:
1. 内容:
(1)公共危险物品之种类。
(2)公共危险物品之名称。
(3)公共危险物品制造、储存及处理场所之最大数量换算为管制倍。
(4)保安监督人之姓名及职称。
2. 颜色:白底黑字。
3. 尺寸:短边零点三公以上;长六。
4. 字体大小:三公分以上乘。
5. 材质:应为具耐气候及久性,所书写之文字清晰易见且不磨灭压克力板或同 等性 能以上之材质。
6. 位置:应设於该场所之出入口附近,且由外部可明显易见处。
(二)应注意事项标示板:
1. 内容及颜色:
(1)第一类氧化性固体中之硷金属过物及三禁 水质,应标示蓝底白字「)第一类氧化性固体中之硷金属过物及三禁 水质,应标示蓝底白字「)第一类氧化性固体中之硷金属过物及三禁 水质,应标示蓝底白字「)第一类氧化性固体中之硷金属过物及三禁 水质,应标示蓝底白字「)第一类氧化性固体中之硷金属过物及三禁 水质,应标示蓝底白字「水」字样。
(2)第二类易燃固体、三之发火性液及四五自反应 )第二类易燃固体、三之发火性液及四五自反应 )第二类易燃固体、三之发火性液及四五自反应 )第二类易燃固体、三之发火性液及四五自反应 )第二类易燃固体、三之发火性液及四五自反应 )第二类易燃固体、三之发火性液及四五自反应 物质及有机过氧化,应标示红底白字之「严禁烟火」样。
2. 尺寸:短边零点三公以上;长六。
3. 字体大小:十公分以上乘。
4. 材质:应为具耐气候及久性 ,所书写之文字清晰易见且不磨灭压克力板或同等能以上之材质。
5. 位置:应设於该场所之出入口附近,且由外部可明显易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