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本常識
消防安全為國人所必備的常識,在遇到火災發生時能即時應變,降低災害的發生。
一、火災時撥一一九電話,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 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
二、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
三、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
四、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 滅火器撲救。
五、炒菜時油鍋起火,如無滅火器設備,可將鍋蓋蓋上或 用浸濕棉被覆蓋滅火。
六、勿在火災現場圍觀,以免妨礙消防搶救。
七、焚燒雜草或燒山,須做好防火區隔,並向消防機關申請核准後,監視實施。
八、登山旅遊更不可將未熄滅之煙蒂亂丟。
九、上山掃墓祭祖燃燒紙箔,要預作防火措施,並須俟紙箔餘燼熄滅後,方可離開。
十、缺水地區及消防車無法進入之地區,應特別提高防火警覺 ,最好自備滅火器材或消防用水,以備不時之需。
十一、經公佈為『危險建築物』之場所,請勿進入。
更進一步了解消防常識,可前往至網址http://www.nfa.gov.tw/know/know1/know1_3_1.htm